1982年10月,万里副总理率国务院秘书长杜星垣、副秘书长田纪云、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郝建秀、水电部副部长李鹏等一行23人,对三峡地区进行了考察。而此次由国务院牵头的庞大考察团,将决定政府对未来三峡工程的意见。当时万里等经过实地考察得出两个方案:一是高坝方案,即三峡大坝200米高程,回水一直到重庆。建好后的三峡电站发电能力达到2200万千瓦,按当时物价计算,整个工程所需投资260亿元。二是低坝方案,即三峡大坝高程为165米,正常水位150米,搬迁移民30万人,只淹没万县等。建成后的三峡电站发电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工程总投资约100亿元。3年准备,7年施工。
1983年5月,以国家计委名义召开的三峡可行性报告审议会上,多数人同意按低坝方案建三峡工程,即水库蓄水正常水位为150米、坝顶高程16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