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短缺的年代,没有什么比粮食更金贵。收麦时天气变化剧烈,一是怕过度暴晒,让麦粒脱落到地里;二是怕突然遇到暴雨、冰雹,把成熟的麦子砸成一堆泥,因而有“虎口夺食”之说。这时候,所有的青壮年,包括回家探亲的工人、军人以及干部,都要一起被动员来割麦,甚至一些小脚老奶奶也上场了。学校也会给小学生放10天忙假,让我们专门去刚收割完的地里拾麦穗,之后把麦穗交到队里,1斤记1分工分。我最多时一天拾到过6斤麦穗,等于挣了6分工分,而一个壮劳力一天的工分,大约也就是12分。到年底队里一决算,1分工分值4到5分钱,我拾6斤麦穗等于挣了两三毛钱,那时街上食堂里一碗面也就是8分钱。拾麦穗的活看起来像鸡啄米,需要不断地弯下身又伸直,刚开始干似乎很有意思,但一连干10天就会觉得很乏味也很累,到最后腰都疼得直不起来。然而这样的工作,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不仅崇高乃至神圣,小脸儿会被晒得起了皮,也不会有人偷懒耍滑。想来我至今坚持的劳动光荣的观念,应该就是从那时候树立起来的。
小麦和玉米,是老家那一带最主要的两种粮食作物。小麦价值高,所以收割时格外珍惜,尽量做到颗粒归仓;玉米相对价值低,划不来过度重视,因而一遍掰过去也就完事了。但个别玉米杆上,会长一大一小两个棒子,大的被掰走了,小的偶然会被遗漏。掰了棒子的玉米地,队里不再派人看管,允许人们进去搜寻遗留的玉米。我曾经多次搜寻过,运气好时,也能拣到五六个大小不一的棒子,足够一家人煮着吃一顿。说起到玉米地寻找遗留的果实,村上曾经发生过一起悲惨的事件,被乡亲们反复诉说了许多年。这件事发生在1961年秋天,当时村上有4个少年,其中有贵祥他大哥和我三叔,一起到一块刚收过的玉米地里找遗漏。这几个少年应该是饥肠辘辘,然而谁能想到,同样处于饥饿状态的还有一群狼,他们在空旷的地里四处寻觅的时候,这群狼悄无声息地从山沟里溜上来,将利爪对准了他们。结果,贵祥他大哥当场被狼咬死,我三叔被狼爪抓到脖子上,虽侥幸夺回一命,却终生留下了一块伤疤。等我长到能在玉米地里找果实时,大约是人口的增长挤占了狼的活动空间,狼已经稀少成一个令人悲伤的传说,不会再到玉米地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