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后将忽略掉这种情形,即第三人称判断“他是幸福的”只是经伪装的我们自己的价值评价,因而实际上是一个第一人称判断。
7.依据我这里正维护的这种观点,关于幸福的判断因此非常类似于享乐判断。这些第三人称判断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在这些判断中所断定的是,某人对其生活境况感到满意或不满意。它们是关于价值评价的判断——因此不是价值判断。第一人称判断并不是真的或者假的。它们表达了一个主体对其自身境况的评价。它们是真正的价值判断,然而在“判断”的某种重要含义上,它们不是判断。
从根本上说,一个人是其自身幸福与否的审判官。我说这一点的意思是,任何一个断言他幸福的第三人称判断,其真假都依赖于他本人如何评价他的生活境况。这一点完全独立于他是否用第一人称判断表达了他的态度。
(己)社会伦理02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人自己的裁决“我是幸福的”或者“我是不幸福的”,将是最终的裁决——假设我们处在他的境况之中,无论我们可以认为我们会说些什么。我们必须绝不造成那种境况的呈现或者消失,后者将决定我们自己关于幸福的第一人称判断,并成为判定第三人称判断真假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