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助期》:“织女名收阴。”
织女又是帝女:
《汉书·天文志》:“河鼓大星上将,其北织女,织女天帝孙也。”
《晋书·天文志》:“织女三星,在天纪东端,天女也。”
牵牛织女是天上的一对夫妇:
曹植《七咏》注:“牵牛为夫,织女为妇,各处一旁,七月七日得一会。”
为着某种罪过,天帝罚令每年只能在规定的这一日相会一次,这罪过有几种不同的说法。第一说是废织:
《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使其一年一度相会。”
第二说是债务的关系:
《日纬书》:“牵牛星荆州呼为河鼓,主关梁,织女星主瓜果,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钱二万备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是也。”
在这一说中天帝和牵牛并无翁婿的关系,和织女无父女的关系。第三说是由于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