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旧立灰窑,要全数登记在册,然后在官府的监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要互相监督举报。
第三,一旦发现有人烧灰,除判刑之外,还要加罚一笔“追偿龙脉银”。这笔银子一半用来奖赏举报人,一半用来给县学买田收租,租金用来支付官府专项巡查的费用。
第四,各都里约、保甲实行连坐,每个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无伐石烧灰的甘结——保证书,官府要仔细查考。谁敢不交,视同烧灰,重打三十大板,枷号一个月示众。
第五,县衙不时走访,如有一窑未拆,本犯及本都里约、保甲重究。
赵知县的这份方案,绝对是动了真格,比谭昌言的态度更加强硬,比金汝谐设计的监督、奖惩条款更细致。而且他在策略的选择上,也非前几任因循守旧的知县可比。
比如说,赵的方案有一条,是鼓动民间互相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