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实际情况,打了才知道。
比赛开始。
钱德勒从波什头上赢下跳球,跟钱德勒做了两年队友,李慕华都习惯了开场球权,不像在雷霆队的时候,十场有九场让对方做第一攻,相当尴尬。
李慕华持球,查尔莫斯对位防守。
热火队的首发以三巨头为主,中锋哈斯勒姆,控卫查尔莫斯,分卫德怀恩韦德,小前锋勒布朗詹姆斯,大前锋克里斯波什。
哈斯勒姆移动速度慢,但胜在高度和内线防守上,典型的蓝领级别球员,只要负责护框任务足够了。
何况还有詹姆斯和波什的补充。
查尔莫斯胜在便宜,尽管传球和投射能力水准一般,但足够应付大部分的球队后场球员。
韦德时常要协防一号位,这给李慕华带来不少困扰。
只能选择强吃,不然一旦突破必然会遭到包夹。
李慕华连续运球,在拜佛后迅速一步过掉查尔莫斯,直接从侧翼突入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