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监狱里有一个高高的窗户,下午三点钟时,查尔斯有时候能靠近那儿,他要是能到达窗口旁边——这取决于许多未知的情况和偶然机会——他认为,如果你能站在街上我指点给你的某个地方,他或许能看见你。不过,我可怜的孩子,你是看不见他的,而且即使能看见,你要是露出一点儿认出他的样子来,那对你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我的好父亲,快把那地点告诉我吧,我要每天上那儿去。”
从此以后,不管是什么天气,她都要在那儿等上两个小时。每当时钟敲响两点,她就已经站在那儿了,一直待到四点,她才无可奈何地离开。要是天气不太阴湿不太冷,能带上孩子,她就带孩子去;别的时候,她就独自一人去,从来没有间断过一天。
那地方是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的拐角处,又暗又脏。这角落里唯一的小屋,是个锯木柴的工人的棚屋,其他几面都是墙。她上那儿去的第三天,那工人注意到了她。
“又上这儿散步来了,女公民?”
“你不是看见了,公民!”
锯木工人是个说起话来手舞足蹈的小个子(他曾经当过修路工人),他朝监狱那边瞟了一眼,朝监狱指了指,把十个手指挡在脸前当作铁栅,滑稽地在“铁窗”后面探头探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