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43]
一天下午,我班一女生被一男生撞倒,一颗门牙被磕掉了。我迅速将该女生送医院救治,并通知了家长。家长到医院见到孩子时,才得知事故的严重。女生磕掉的是一颗恒牙,已无法长出,孩子还小,牙距不固定,装假牙也要等到16岁以后,而且一生中要多次更换假牙,费用很大。一件小小的意外伤害事故,给这个女生带来终生无法弥补的伤害。
受伤女孩的家长要求学校处理、赔偿,道理很简单,孩子是在学校受到的伤害,并提出了不小的赔偿金额。肇事学生家长则说:“孩子来学校读书,交给学校了,我们不管。”事故处理陷入了僵局。
处理类似意外伤害事故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依?我仔细调查了事故经过,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分析,找到了造成事故的原因。然后又认真学习了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找到了适用本次事故的法律依据。于是,在多次调解处理中,我组织家长学习此条例,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事故原因,家长都很信服。终于,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这起意外伤害事故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