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同样的思路还可以指出更多的东西。伦理术语的用法有时具有实体化的倾向,就像一个东西被裹在善性中一样。如果这种实体确实存在,并增加了“善”的情感意义,那么,它就会引起(对于某些人的用法而言)一种依赖于混乱意义的情感意义[11],或依赖于形象化意义的情感意义。这些论题对于完整的研究虽然必要,但由于它仍过于接近心理学和认识论一类的较大的问题,而且自身又非常复杂,因此这里不能试图对它们进行恰当的研究,而且即使是我们能够作的浮光掠影式讨论,也必须留待后面的一章来进行[12],现在强调一下“善”的情感意义不是完全独立而只是部分独立,也就足够了。它可以依赖于其他任何一种意义,并且由于语言的灵活性,它总是部分地依赖于或半依赖于描述意义。
四、分析的第二模式:劝导性定义
(甲)第二模式的显著特征——即承认伦理学术语中除情感意义
外还有丰富多样的描述意义 除了一些可以留待以后解决的细节问题之外,关于分析的第一模式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现在转而讨论第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