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另一位译者理雅各,批评了翟理斯把“天”译为“God ”的译法。认为这只能“模糊了道家的本意”。虽然他知道翟理斯计划用严格的英语“对等词”来翻译中国的术语,但他认为在有对等词的情况下,这种用意是好的,目前这种情况不应该采取此对策。他指出“《庄子》中‘天’的用法很特别,他把这个词用在了得道的人身上,通常是为了推行自己的观点,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他举第十一章的例子说明翟理斯的翻译不妥,黄帝问广成子,并说“广成子之谓天矣!”而翟理斯的译文是“广成子是上帝”。注意,虽然理雅各对“天”的特别用法的意见是正确的,但他却给庄子哲学附加了“神秘主义”的称谓。
理雅各认识到“天”是重要的观念,在《东方圣典》[3] 中他认为中国人通常取其比喻义,类似于西方的“至高存在”这个概念。关于“天地”,他指出是“用来表达组成宇宙的两种伟大的构成部分,起源于道,与之和谐共存,庇护抚育万物”。他还看出天这个概念与“上帝”(God)完全不同。他认为与其说天是名词,不如说其是形容词。“天之道”意味着“道是天的”,这个道是“安静而非发号施令(undemonstrative),并非有某种动机和意志,就如自然进程般庄严而顺利地行进,没有拼搏与奋力”。理雅各对“天”词性的辨别具有真知灼见,说出了“天”不同于“God”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