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8.3 德国中等教育体系中的学科能力分类
以基于方法的能力为例,德国对于中学生的要求是:
表2.8.4 掌握方法的能力——运用方法获得化学知识
教育部初高中化学国家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王祖浩教授将化学学科的能力结构设置如表2.8.5:
表2.8.5 化学学科的能力结构
我们认为,科学素养包含了科学态度、科学知识、科学探究能力、解释和决策能力等,化学学科能力是正确认识客观事物、顺利进行化学学科活动的稳定心理特征的综合,是影响主体所有化学活动效率的最基本、最直接的因素。化学学科能力是在学习化学知识和技能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涵盖了知觉、注意、记忆、想象、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可归纳为: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化学实验与探究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等。下面分别对这三种化学学科能力加以简要说明。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
化学的教学往往开始于化学现象的描述,这种描述来源于学生的观察和实践,教师要帮助学生增加这种实践的体验,引导学生采用语言、文字、符号、图表等工具和适当的方法对化学现象进行准确描述和概括,在此基础上,形成化学的概念和理论;不仅如此,教师还要引导学生重视概念和原理形成的逻辑推理方法。基于此,化学中的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不仅仅停留在“观察到”“体会到”和“总结出”这个层面,还要具备能用语言说明现象的能力、用词语阐明并解释概念的能力以及准确阐明并解释原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