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用企业的字号和产品商标冠以活动名称。这样,便于响亮地向全社会展示企业风采,为企业做活广告。当各地选手踊跃报名参赛的时候,主办单位及其产品形象,就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参赛者及其亲属朋友的脑海之中。企业通过这种“选美”活动选出来的小姐,可以作为特聘员工为企业产品做活广告。无论她们身在何处,都会惹人注目,从而默默地为企业树立形象。
其次,在层层开展“选美”活动的同时,可以借机有组织地举行企业产品展销会、订货会,吸引众多客户,起到其他宣传方式所难以产生的标新立异作用。
企业“选美”如果能够巧为人先的话,会比千篇一律的广告宣传具有更多的人情味、文化味。道理很简单:玫瑰花总比大炮要来得容易接受一些。
至于“选美”活动的夺冠者是称呼其为“小姐”或者“皇后”,除了尊重习惯以外,还要看其活动本身能否达到预期的轰动效应,即让观众从精神享受到商品享受的移情别恋、爱屋及乌作用。一般来说,称呼“小姐”会给人以温情、靓丽的感受,称呼“皇后”会给人一种高雅、富贵的感觉。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来由选择地使用。也可以称呼其他名称,如“豆腐西施”、,“奶油贵妃”用在豆制品、奶制品方面也很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