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史学批评论归结为一种忧虑:“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史通·采撰》的史学批评论归结为一种忠告:摒弃“违理”“损实”之说而“善思”于“异辞疑事”。这是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史家采撰,必须重事实而贵信史。
中国古代史家是怎样认识历史事实的呢?
二、“有是事而如是书,斯为事实”
什么是历史事实?古代史家提出过自己的看法。
《韩非子·制分》:“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这里说的“事实”,都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还不是专指历史事实。
《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离娄下》:“孟子曰:‘……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这里说的“事”,按其本意当指历史事实而言,但并未把“事”与“实”连用。《汉书·艺文志》“春秋类”后序云:“《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这里讲的“事实”,是十分明确地指历史事实了,它比“齐桓、晋文之事”所包含的历史事实的范围要宽一些,即春秋时期的“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者之事。但是,这都是就一定范围的具体的历史事实来说的,还不能看作对历史事实所做的理论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