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有些文化人来说,这一论证方式确是“保守”的。第一,在理论上,现代学人对“口语”的评价要远远高过“文字”(参看第四章)。在前面征引的材料中,至少胡以鲁、孟森的话有“执住了死文字来驾驭活语言”的嫌疑,而据顾颉刚认定,这正是阻碍中国方言研究进步的罪魁祸首。[53]第二,书面语言的统一并不能证明这同一批人的口头语言也属于同一系统。刘大白就提出,春秋列国各有语言,不过写文章时皆用“周代的国语”,正好像南洋华侨方言各异,不得不用马来语或英语交谈、写作一样。显然,在他看来,中国人用外语交流,与中国古代的“同文政策”具有同样的意义。他当然也肯定“同文政策”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统一,但在其叙述中,后者又和方言的“复杂”并行不悖。[54]那么,对刘大白而言,汉字的统一其实无法减弱方言的歧异。
第二种论证方式是通过对语音、语词、语法等层面的共时性比较,证明各地方言之间同大于异,因而皆属汉语。早在1910年,一个在南洋华侨中宣传国语的组织就声称:除了广东、福建,中国各地方音“不过高低轻重之间,微有区别”罢了。[55]这很像孟森的意见。傅斯年对语音差别的估计更严重,但也认为,除了闽粤之外,各地“言语之殊,殊在质料者极少,殊在音读者较多”。[56]前引高名凯那段话似乎把方言的歧异说得非常严峻,其实也只是欲扬先抑,因为他接下来就力证:各地方言的发音虽不同,“语音的系统”和“所用的字眼”却“大体相似”,语法区别更“极微细”,因此它们都“还是属于中国语的范围之内”。[57]直到1973年,年近垂暮的赵元任还念念不忘为汉语的统一性辩护:“汉语是一种语言,不是几种语言,不但从文字上看是这样,因为应用一种文字来书写,从语言上看也是这样:因为在汉语的各方言中有一批共同的词汇单位,有大致统一的语法结构和有整套整套关系密切的音系。”[58]